党的十九大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了重大部署,开启了新时代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新征程。普洱办事处抓住乡村振兴战备有利契机,严格按照财农2017〔40〕号文要求,找准着力点,精准发力,发挥农担公司杠杆作用,有效撬动金融资本支持“三农”发展,积极探索银担合作、政银担合作模式,尝试推广“银行+担保公司+信用村新型主体”金融试点,截至3月底与合作银行一道对思茅县(区)曼歇坝信用村13个种养大户、合作社、小微农业企业进行调查,与邮储银行、村两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座谈,认真了解其需求和发展中的融资瓶颈,目前已对普洱思茅区曼歇坝信用村13个项目提供担保贷款700万元;对澜沧县、景谷县29个项目提供担保贷款1975 万元;辐射版纳景洪,落地项目1个,共200万。4月份预计还将对普洱地区60户提供担保贷款约7000万元,普洱办事处将紧紧围绕习总书记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充分发挥好金融杠杆作用,进一步为普洱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发展过程中“融资难、融资贵”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