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生猪生产,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生活、稳定物价、保持经济平稳运行具有重要意义。2018年以来,受猪周期和非洲猪瘟叠加影响,云南省生猪产业面临着生猪产能下滑、市场保供压力大、恢复生猪生产任务艰巨等问题。为进一步调动养殖积极性,推动生猪产业加快恢复生产,保障猪肉市场有效供给,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云南省财政以更加积极有为的财政政策措施,支持生猪产业发展。
加大全省生猪养殖规模,对生猪调出大县实行综合奖励,对2020年新增生猪出栏30万头以上的县市区,省财政各给予一次性奖补300万元,新增20万头以上的各给予一次性奖补200万元。
对具备有关资质的企业2020年从国际知名育种公司引进原种猪的,云南省财政按4000元/头给予一次性奖补,从省外引进优良种猪的,云南省财政按800元/头给予一次性奖补。
在云南省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对2020年新建存栏600头以上的种猪场和新建单栋设计存栏10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圈舍、设施设备投入等形成的资产性投资达到500万元以上的,云南省财政按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一次性奖补,最高不超过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