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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波利好政策“来袭”! 昆明市出台经济平稳健康发展“20条意见”
2019-03-27 10:13

日前,昆明市政府印发《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20条措施的意见》,从持续扩大有效投资、坚决打赢工业攻坚战、加快培育增长新动能、充分挖掘消费市场潜力、持续扩大改革开放等5方面提出20条措施,进一步激发活力、释放潜力、优化环境,促进昆明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20条意见”将如何落实,企业具体能获得什么好处?

1、强化项目储备 不低于3亿元经费做实项目前期

加大前期费投入,市级统筹安排不低于3亿元的前期工作经费,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安排不低于去年水平的前期工作经费。

完善重大项目储备和滚动接续机制,充实支撑项目储备库,确保2019年年度计划总投资不低于去年实际完成投资的150%,储备项目转化率达到50%以上。

2、推进重点项目 新项目3季度前全部开工建设

加强对省“四个一百”、市级重点项目过程管理,按季度进行现场督查、现场考核,重点推进,确保新开工项目3季度前全部开工建设。

实行市级领导挂钩联系重点项目,责任领导每月至少调度一次挂钩联系项目,主动带队深入企业、深入项目一线,帮助解决影响项目进度的问题。

加大项目资金下达力度,全市各部门年初预算项目资金须于6月底前下达60%以上、9月底前下达80%以上、11月底前全部下达完毕,未达时序要求的按比例收回同级财政。

3、优化投资结构 示范信息产业项目最高可获100万元补助

着力优化投资结构,千方百计扩大产业投资规模,着力提高产业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力争新兴产业投资较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

支持工业和信息化投资,对重点新兴工业投资项目按实际投资额的1%给予一次性补助,单户企业最高补助不超过200万元;对企业开展信息化、工业互联网平台和服务试点示范项目,按项目总投资的2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示范信息产业投资项目,给予企业实际投资额30%、最高100万元的补助。

加快短板领域投资力度,安排25亿元五大基础设施网络建设专项资金,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和重大民生项目建设。持续扩大外商投资领域,重点支持外资进入“大健康”“大旅游”、先进装备制造等行业。

4、加快“腾笼换鸟” 新增储备土地3.8万亩以上

加大高新区、经开区、呈贡信息产业园等重点开发区规划调整,挖掘用地潜力。

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消化67186亩批而未供土地,盘活8012亩闲置土地,确保2019年新增储备土地3.8万亩、供应3.6万亩以上,切实摆脱项目缺地、等地困境。

加快“三旧”改造连片开发和城中村改造步伐,拓展城市发展空间,确保2019年完成800万平方米“三旧”改造拆迁,拆除2500万平方米违法违规建筑,加快实施“腾笼换鸟”。

着力破解项目融资难题,积极向上争取各类资金,创新项目投融资渠道,积极争取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规模,确保在建项目资金接续。

5、推动工业转型升级 新能源生产企业奖补1000万元

加快推动工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设立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重点支持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新材料、电子信息等新兴产业发展。

加快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对新进入国家《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新能源乘用车、其他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分别给予1000万元、50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按政策继续给予补助;加快建设新能源汽车公用和专用充电站、充电桩。

支持新材料产业发展,对纳入工信部《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的企业产品,按照产品销售合同金额的10%,给予不超过200万元补助。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每拆除一条生产线给予企业10—50万元资金补助,单条生产线补助总额不超过50万元。

6、增加技改补贴 重点新兴产业项目最高补助150万元

加大全市技改投入和补贴力度,启动新一轮技术改造计划,加快实施100项重大技术进步项目,支持工业企业提高装备水平、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新品研发应用能力、节能减排水平。

对固定资产投入1000万元以上的技改项目,按项目投入设备购置费的8%,给予不超过150万元补助。对产品技术开发并实现产业化的企业,按研发投入或技术转让金额的10%,给予不超过100万元补助,重点新兴产业项目可最高给予150万元补助。

支持工业经济绿色发展,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技术改造工业项目,按项目每节约一吨标准煤奖励200元的标准,给予不超过200万元奖励;对通过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评价)的企业,给予10—20万元补助;对通过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评估或云南省清洁生产合格企业验收的企业,给予5—10万元补助。对通过国家或省级认定的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示范单位(成果),按省级奖励标准的30%—50%进行配套奖励。

7、降低实体经济成本 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

切实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全面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确保降低企业增值税税率、个税专项附加抵扣、降低养老保险费率等政策及时落到实处。全面清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严格执行清单之外无收费。

降低企业用地成本,通过经营性用地弥补工业用地成本、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落实差异化工业用地奖励政策等方式,优先满足重点产业发展的合理用地需求。

着力破解融资难融资贵,推动政银企合作,深入开展“财园助企贷”,探索推广“信易贷”“银税互动”,建立健全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落实无还本续贷等支持政策。积极推动直接融资,对总部和主营业务均在昆明市的企业,在境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和境外主板首发上市,根据企业上市进展,分阶段按企业向中介机构实际支付费用的50%,给予不超过500万元的费用补助;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成功挂牌,一次性给予50万元费用补助。

8、完善大健康顶层设计 力争大健康产业增加值增长10%以上

完善大健康顶层设计,出台实施大健康产业发展规划,积极争取省政府出台支持昆明市大健康发展的意见,推动国家植物博物馆早日立项并开工建设,力争大健康产业增加值增长10%以上。

对近三年内获得新药证书和特殊用途化妆品、保健食品及有关药品(生产)批准文号,二、三类医疗器械获得产品注册证书及生产许可证,且产地在昆明市范围内的企业,自新产品开始销售之日起三年内,按不超过该产品年度销售额(不含税)的10%给予奖补。

支持和鼓励企业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对完成一致性评价的药品生产企业,每个品种给予不超过200万元奖补。

9、打造“绿色食品牌” 建设绿色食品基地10万亩

加快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推动高原特色都市现代农业提质增效,支持农业产业龙头企业发展。

加快出台《昆明市打造“绿色食品牌”实施方案》,紧紧围绕土地流转、规模经营、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开拓、科研支持、品牌打造等方面创新扶持政策措施。

市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绿色食品10大名品、10强企业、10佳创新企业进行奖励。加快建设绿色食品基地10万亩,申报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2个,申报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51个。

10、发展数字经济 率先实现区块链示范应用场景落地

抢抓数字经济“风口”,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促进数字经济快速发展。

引进一批区块链创新企业,争取省级“数字经济创新园”和“算力中心”落户昆明,促进电子政务、跨境贸易、住房租赁、智慧康养等领域率先实现区块链示范应用场景落地。

对新通过国家两化融合贯标试点和达标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对规模以上互联网、软件和有关服务业法人企业,营业收入增速20%以上的,按不超过50万元给予奖励;增速10%—20%的,按不超过10万元给予奖励。对采购本地信息产品(服务)的企业,给予不超过合同金额5%、最高50万元补助。

11、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扶持一批中小型新兴产业企业

深入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研究出台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完善领导干部挂钩联系民营企业制度,建立企业家、商会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

积极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坚决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建立冤错案件常态化甄别纠正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减少对产权主体合法权益和正常经营活动的损害及影响。

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对歧视和不利于民营资本投资发展的地方性政策进行清理,建立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长效机制,力争民间投资占比较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

加快实施微型企业培育工程、中小企业成长工程,每年筛选一批市场潜力大、成长性好的中小型新兴产业企业进行扶持,分别给予一次性30万元和20万元补助;对新增规模以上工业和信息产业企业、限额以上贸易企业,按规定给予奖补。

12、支持创业创新 合伙创业最高可贷款75万元

扩大实施“泛海扬帆昆明大学生创业行动”,持续举办“春城创业荟”创业创新大赛,对符合条件的创业大学生、大学生团队、小微企业按规定给予资助。对国家、省组织的创业创新大赛获奖项目并在昆明地区登记经营的个人或团队(实体),最高给予10万元奖补。对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贷款额度根据合伙人数,按每人15万元以内的标准,最高不超过75万元。

加快推进创新平台建设,对新认定为国家、云南省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制造业创新中心、工业企业质量标杆、工业设计中心、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的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40万元的补助;对新认定为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补助。同时,加快创建5个新型创业创新孵化服务园区。

13、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 全年计划棚户区改造10200套

精准规划房地产业,优化土地供应结构和时序,完成不少于7400亩主城区住宅用地供应。

进一步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全年计划改造10200套。大力发展租赁市场,加快构建租购并举的住房体系,培育一批国有、混合所有及民营等多种供应主体的住房租赁企业,鼓励发展长租公寓,带动现代住房租赁产业发展。

加强对个人购房支持,允许符合条件的无固定用工单位人员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严厉打击市场违规违法乱象,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确保房地产持续健康发展。

14、实施促消费行动 规划建设30座加油站

支持重点商贸企业发展,对限额以上商贸业企业可比零售额净增量前100强企业、限额以上批发业销售额净增量前50强企业、限额以上零售业销售额净增量前50强企业、限额以上住宿业营业额净增量前20强企业、限额以上餐饮业营业额净增量前20强企业按标准给予奖补。

统筹推广使用国Ⅵ标准成品油工作,提高自产成品油销量,规划建设30座加油站。

积极申报“世界美食之都”,积极支持各县(市)区举办地方特色餐饮美食文化活动,对打造旅游文化餐饮特色商业街区给予奖补。

支持“老字号”品牌发展,对获评为国家、省、市“老字号”品牌的企业给予奖补。

15、支持电子商务发展 优秀电子商务平台最高奖补60万元

继续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根据区域和电子商务销售额,给予销售额排名前列的电子商务应用企业40万元以内分档奖补;对列入扶持的电子商务服务企业,按申报上一年度企业服务收入及服务企业数量等综合评定后,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奖补;对发展前景好、成长性好、有影响力的电子商务平台,经综合评定后给予最高不超过60万元奖补。

支持跨境电子商务招商引资、产业聚集、服务体系建设、基础功能建设、人才引进培养。

16、优化营商环境 “最多跑一次”政务服务事项达到80%

开展“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实行“服务一条龙”投资项目全程免费代办,加快“一部手机办事通”推广应用,全力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力争2019年底市、区两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85%,各级政府“最多跑一次”政务服务事项达到80%。

把一般性企业开办环节压减为企业登记、公章刻制、开立银行账户、发票申领4个环节,确保企业开办时间不超过3个工作日。探索建立建筑工程网上联审平台,住建、消防等有关审查机构统一受理、同步审查、统一反馈,实现社会一般性建设项目审批总时限不超过50个工作日。

17、促进外贸稳定增长 加快发展跨境电商等新业态

继续加大石油进口,推动成品油、保税航油、磷化工、生物医药、光学仪器、电子产品出口,加快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申报建设。

高效推动综合保税区、高新保税物流中心、腾俊国际陆港保税物流中心营运,鼓励引进保税物流、保税贸易、保税服务、加工贸易等领域企业入驻。加快推进中国(昆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支持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市场采购贸易、跨境物流等新业态、新模式。

认真落实国家服务外包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加快推进“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建设,争取获批“国家服务外包示范城市”。

18、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鼓励中介机构参与招商

坚持市领导带队,强力推进“一把手”招商,加快组建专业化招商队伍。

鼓励各类中介机构参与招商引资,对符合奖励标准的引资项目,按实际外来投资到位资金的1‰给予招商引资中介人奖励;引进世界500强、中国500强等企业到昆投资,首次投资额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除实际外来投资到位资金的1‰外,另一次性奖励5万元/家次,单个项目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创新招商引资考核方式,进一步突出项目投产达效和新兴工业、现代服务业项目引进的考核导向,提高项目推进的考核权重,确保签约项目落地率、开工率、投产率分别达50%以上、40%以上、30%以上。

19、支持企业开拓市场 重大建设项目使用本地产品最高奖200万元

支持各地举办或组织企业参加形式多样的产品推介、展览展销、协作配套、产品供需对接活动,对有较大影响力的展览、会议的组织方给予规定范围内适当补助。

支持市内公路、轨道交通、市政工程等重大建设项目使用本地产品,对在国内外大型项目中使用本地工业产品达1000万元以上的重点扶持企业,给予使用本地产品(服务)最高200万元奖励。

对新开国际航线、新开国际航线的定期包机和特殊情况确定开通的国际航线航班,中欧、中亚、中越等国际班列运行,统筹省、市政策予以补助。

20、建立落实督查机制 落实情况将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

《意见》要求,市级责任部门要在本意见出台20个工作日内,制定并公布配套政策或工作方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应结合本地实际出台本地区2019年稳增长政策措施。

目督部门要健全完善激励约束机制、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对政策执行和工作落实的督促检查,将落实情况作为重要参考依据,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以强有力手段确保各项稳增长政策落地见效。

来源:云南网